关于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的通知

发布者:耿闻雷发布时间:2016-11-25浏览次数:2151

各学院、研究院所:

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要求,我校将于1215日前提交2017年全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(境)计划,纳入计划的教学科研人员出国(境)任务外办才予以审批。

请各学院(研究院)将拟于2017221日至2018220日期间出国(境)的教学科研人员信息按表格(见附件)要求进行统计,由学院(研究院)分管外事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盖院(研究院)章后,将纸质档和电子档表格分别予以提交至人事处、外事处。

长期类团组计划(90天及以上)提交至人事处406办公室朱丽娜老师处;短期类团组计划(89天及以下)提交至外事处301办公室张慧老师处。

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日期:128日下午4点前

咨询电话:人事处 84225406外事处84688385


人事处外事处

20161121